案例6|某智能硬件企业越南商标异议案 —— 以优先权 + 恶意认定双轨打击批量商标囤积
【案件速览】
(1)案件背景
国内某头部开源硬件与边缘AI科技企业,主营嵌入式计算机、单板计算机、微控制器等第9类电子硬件产品,其核心文字品牌自2008年起持续商业使用,已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完成商标注册布局。2026年初,该企业先在中国香港地区提交核心品牌的第9类商标申请,后依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优先权规则,在六个月优先权期限内向越南知识产权局提交对应商标注册申请,优先权日回溯至香港申请日。
越南本地一家企业在我方优先权日之后、越南境内申请提交之前,提交了一件涉案商标注册申请:该标识完整复刻我方核心品牌的字体设计、配色方案及官方宣传语,指定使用商品与我方核心经营品类高度重合。该商标经越南知识产权局审查后进入公告程序,法定异议期为公告之日起3个月且不可延展。
经背景核查发现,该越南申请人在短时间内集中提交十余件商标申请,均直接复制多国多家知名电子科技品牌的成熟商业标识,明显超出其自身正常经营能力,且无真实使用意图,属于系统性批量抢注、囤积商标的恶意行为。我方接受客户委托后,联合越南当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限内启动商标异议全流程维权工作。
(2)代理方案
本案采用“在先优先权为核心、恶意抢注为补强、混淆可能性为支撑”的三层法律论证体系,同步配套程序推进与商业施压双轨策略:
1.核心权利抗辩:依据越南《知识产权法》申请在先原则,主张我方越南商标享有更早的优先权日,被异议商标与我方在先权利标识高度近似、指定商品高度类似,依法应当不予核准注册。
2.恶意事实论证:围绕申请人短时间批量申请他人知名品牌、超出正常经营能力、无真实使用意图等系列事实,援引越南《知识产权法》关于恶意注册的相关规定,论证其行为违反诚实商业惯例,符合法定驳回情形。
3.混淆与知名度支撑:举证我方品牌十余年全球使用历史、全球化销售与宣传布局、越南本地分销渠道与市场认知基础,论证相关公众易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强化异议的事实依据。
4.全流程程序管控:分阶段推进证据收集梳理、双语异议书起草与审定、官方电子端口提交;同步向抢注人发送律师函形成双轨施压;预留异议不利后的无效宣告救济路径,同步跟进我方自有商标申请的审查进展。
(3)服务成果
完成在先权利全维度梳理,论证优先权法律效力与适用路径,确立异议核心权利主线
完成被异议方商标申请行为全景排查,固定批量抢注、囤积商标的恶意证据链,形成恶意注册专项论证逻辑
搭建“优先权 + 恶意注册 + 混淆可能性”三层抗辩体系,完成异议理由书起草与中越双方法律合规校验
输出全流程证据归集指引与程序节点管控方案,配套律师函施压策略及后续救济路径预案
【关键词】越南商标异议 巴黎公约优先权 恶意商标抢注 批量商标囤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