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9日,美国最高法院就 BMG Rights Management 诉 Vetter 案(案号25-1391)维持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判决——该判决认定,作者依《版权法》第304(c)条终止1978年前作出的全球转让,可收回作品在境外的权利。但这一维持并非实体裁判:四名大法官未参与审议,余下五人不敷法定人数,最高法院依 28 U.S.C. §2109 作出,效力等同于"平票维持",不具判例效力,仅对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得克萨斯三州有约束力。
1962年,Cyril Vetter 与 Donald Smith 在路易斯安那州巴吞鲁日创作《Double Shot (Of My Baby's Love)》。1963年,两人以1美元将版权转让给 Windsong Music Publishers,转让范围覆盖全球、整个版权期,并含续展权。 五十余年后,Vetter 依《版权法》第304(c)条发出终止通知(2019年3月),终止于2022年5月3日生效。该条允许作者在特定期间内终止1978年1月1日前作出的转让,无须受让人同意。 已取得原出版方部分权益的 Resnik Music Group 仍主张其中份额。一家广播公司就该歌曲的全球流媒体许可接洽时,双方分歧浮现。2023年,Vetter 及其公司在路易斯安那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案号3:23-CV-1369),请求确认其全球版权归属;2025年1月,地区法院作出有利于 Vetter 的简易判决。
Resnik 上诉,主张美国法仅允许 Vetter 收回境内权利。2026年1月12日,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案号25-30108)维持原判。其核心是对第304(c)(6)(E)条的解释:该条将终止效力限于"依本法产生的权利"(arise under this title),法院将"arise"读作权利"来源"而非"行使地域"——1963年的全球转让既然依美国法作出,终止即收回全球权利。法院同时认定,Smith 于1972年去世后续展权归其继承人,Vetter 公司1996年购得该份额,这部分权利同样及于全球。
判决后,BMG 与索尼、环球、华纳的音乐出版部门受让败诉方 Resnik Music Group 的权益,向最高法院申请调卷(案号25-1391),主张该认定将动摇既有的国际许可安排。
2026年10月19日,最高法院作出裁定:索托马约尔、戈萨奇、巴雷特、杰克逊四名大法官未参与审议,且未说明理由;余下五人不足 28 U.S.C. §1 所要求的六人法定人数,依 28 U.S.C. §2109 维持第五巡回法院判决。 因此,判决虽已生效,最高法院并未就实体问题表态。第五巡回法院的规则仅在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得州有约束力,其他巡回法院仍可作出不同认定;域外执行还受制于他国法律,外国法院、集体管理组织与许可方未必接受这一解读。 ——————————————————————————————————————————————————— 信息来源:美国最高法院 BMG Rights Management (US) LLC v. Vetter, No. 25-1391(2026年10月19日裁定);第五巡回上诉法院 Vetter v. Resnik, No. 25-30108(2026年1月12日判决);路易斯安那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 No. 3:23-CV-1369。 注:本文内容基于公开信息整理,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具体结论请以官方发布及个案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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