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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審查「十五五」規劃發布後,企業的中國商標註冊安排要不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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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專利和商標審查「十五五」規劃》,提出到2030年建成一流專利商標審查機構,並在商標審查方面部署完善制度規則、加強審查體系、提升審查質效等任務。本文說明這份規劃的性質與邊界,分析它對在中國經營品牌的企業在商標檢索、申請材料、商品服務項目與確權程序準備上的實際意義,並給出可以先行核對的事項。

國家知識產權局日前印發《專利和商標審查「十五五」規劃》,11月3日對外公佈。規劃提出,到2030年具有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專利商標審查機構基本建成,審查制度日趨完善,審查質量顯著提升,國際合作持續深化,審查能力全球領先。

《規劃》是五年期的部署文件,提出的是方向與任務,多數表述並不直接創設新的審查規則。但商標部分點名的幾件事,指向的是審查機關「怎麼查、查什麼」,對企業的影響反而更實在。

在商標審查方面,規劃提出加強對惡意申請商標註冊行為的系統規制,推進商標申請行為主體穿透式監管,加強對商標代理機構惡意代理行為的協同治理,完善商標審查系統的預警提示功能。

規劃同時要求深化對帶有欺騙性商標的治理:完善相應審查標準,對帶有欺騙性的已註冊商標依職權宣告無效,並做好依職權撤銷以誤導方式使用註冊商標相關條款的落地。對新興領域,規劃提出探索研究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領域的商標註冊需求,探索開展新興領域商標註冊申請預核。

這幾項的共同指向,是從「個案審查」轉向「對申請行為本身的識別」:穿透式監管針對實際控制人與關聯申請,代理機構協同治理針對批量代報,欺騙性商標的依職權處理則把治理從申請環節延伸到註冊之後。對守法經營的企業,這不是收緊;對被搶註、被惡意異議困擾的企業,則多了一條可以主動反映的路徑。

商標之外,規劃還部署了專利審查、審查業務國際合作、審查能力建設三方面重點任務,並設立7個專項工程,包括新興領域專利審查規則完善、惡意申請商標註冊行為系統治理、「人工智能+」審查等。國際合作部分提出加強與《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的銜接——這可作為觀察審查機構動向的背景,但不等於企業在任一海外市場獲得註冊的保障。

對企業而言,可先做三件事。其一,梳理現有商標資產,核對核心品牌已註冊類別與商品服務項目是否覆蓋當前和近期產品線,是否存在只註冊主類別、使用卻已延伸到其他類別的情況。其二,檢查使用證據,銷售、宣傳、包裝、合同能否按品牌和時間可追溯保存——這在駁回復審、異議、撤銷乃至應對"不以使用為目的"質疑時都是關鍵。其三,關注程序節點,對已進入審查、異議或複審的申請,按現行規則準備答覆,而不是等配套細則出臺再補。

規劃還要求各級審查機構明確主體責任、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定期評估交流,並加強政策解讀與普法宣傳,後續大概率會有配套細化文件。企業可將其視為觀察窗口:跟進規則調整,同時把商標檔案整理成一份可隨時更新的清單——品牌、類別、申請號、當前程序狀態,標註哪些項目與實際使用不符、哪些證據缺失。


信息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和商標審查"十五五"規劃》,2026年11月3日公佈;新華社、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同日報道。

註:本文內容根據公開信息整理,僅為一般性知識產權科普與實務觀察,僅供信息參考,不構成針對任何具體個案的法律意見或其他專業意見;相關認定與結論請以官方發佈文件及個案實際情形為準。

本文僅供一般信息參考,不構成針對具體事項的法律意見。 編輯規範與內容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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