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 Australia《2025–26 年报》称,该年度在申请量创纪录的情况下处理了 98,187 件商标申请、10,366 件外观设计申请。本文说明这个数字的口径、它与“申请量”的区别,以及澳大利亚“连续三年不使用可撤销”的规则如何影响“该不该提前申请”。
计划进入澳大利亚市场的中国品牌,常在一个时间点上犹豫:产品还没正式落地,是否值得先把商标申请递上去。IP Australia 在 2025–26 年度报告中称,该年度在申请量创纪录的情况下处理了 98,187 件商标申请和 10,366 件外观设计申请,并称继续履行专利、商标、外观设计和植物新品种权方面的关键服务承诺。
这个数字容易被读成“竞争加剧、要赶紧抢注”,但它首先是处理规模。原文用的是 processed,指该年度内经处理的申请,不等于当年提交的件数,也不说明审查尺度或注册难度发生了变化。对出海企业来说,真正要回答的不是“别人申请了多少”,而是“我的品牌在澳大利亚有没有真实的使用或拟使用安排,值不值得现在进入程序”。
申请量在另一份文件里。《Australian IP Report 2026》(2026 年 5 月)载明,2025 日历年澳大利亚商标申请 97,345 件,同比增长 13.3%,创历史新高。同一份报告还有一条离读者更近的结论:2024 与 2025 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澳大利亚新商标申请的最大海外来源地。原因有两条——更多商品以中国自有品牌进入,而不是代工贴牌;电商平台推行品牌验证机制,要求卖家先注册商标才能经营。
报告同时指出,来自中国的申请增幅远超双边贸易额的增幅。若增幅与销售额同步,那是市场在长大;超出贸易增幅的那部分,更可能来自平台准入这类制度性要求——不是生意突然多了,而是“不注册就上不了架”。
另一件能确认的事,是该局把数字服务、技术和客户体验的投入列为年度工作,并称这些投入支持了客户访问和使用知识产权体系的改善。这意味着申请与查询的渠道、信息呈现方式可能持续调整,准备材料时应以官方当前公布的流程和表格要求为准,而不是沿用几年前的代办经验。
但提前申请不是没有代价。澳大利亚不要求申请时已在使用:《1995 年商标法》第 27 条只要求申请日在澳大利亚有善意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转让)的意图。代价在注册之后:第 92 条第 4 款给了两条撤销路径——申请日即无善意使用意图、此后亦未使用的,自申请日起任何时候都可被提出;注册后连续三年未真实使用的,对 2019 年 2 月 24 日及之后提交的申请,只能在商标载入注册簿满三年后提出。起算点是载入注册簿之日,不是申请日;此前提交的适用五年。加上审查、公告与异议期,“三年不使用”的窗口实际约在提交后第四年才打开。
所以要不要现在提交,取决于市场计划是否具体到产品和渠道,而不是申报总量的高低。若产品线、销售渠道和目标客群仍在测试阶段,可先围绕核心商品或服务确定有限范围,保留后续补充的空间;若已有明确的销售、展会或合作安排,则把申请时点与这些安排对齐,避免品牌先暴露、权利后到位。取舍在覆盖范围与成本之间,但并非越早越全越好——注册之后不使用,同样会被撤销。
还有一处需要更正:这类数据并非不披露。年报这一段只有总量,没有类别分布、国别来源或审查结果,不能据此判断某个类别是否拥挤;但国别来源、类别与审查数据在其年度 IP 报告中都有发布,上文“中国是最大海外来源地”即出自该报告。要判断竞争密度,应查那份报告,再叠加针对具体标识与类别的检索。
接下来的准备并不复杂:整理品牌在澳大利亚的现有或计划使用证据,明确申请主体与权利归属——若由控股公司持标、经营主体使用,需要许可安排并能证明对使用的控制;列出核心商品与服务项目,并就拟申请标识做一次在先检索。若检索发现障碍,再讨论调整标识、缩小范围或改变申请顺序。这些动作的前提是市场计划已具体到产品或渠道;若仍在早期调研,先完成检索与类别梳理即可。
年报还提到通过教育、合作和外联提升认知:覆盖 600 余名女性的 HerIP 项目,与原住民知识面板及《原住民战略 2025–2030》的合作,以及试点中的 AI 服务 IP First Response。这类渠道降低的是初次接触门槛,提供的是通用理解,不替代针对具体标识和类别的检索判断。
资料来源:IP Australia《IP Australia tables Annual Report 2025–26》(2026 年 10 月 29 日);IP Australia《Australian IP Report 2026》(2026 年 5 月);《1995 年商标法》(联邦)第 27 条、第 92 条第 4 款、第 93 条。
注:本文内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为一般性知识产权科普与实务观察,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或其他专业意见;相关认定与结论请以官方发布文件及个案实际情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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