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行政專家組就Venus Aerospace Corp.訴Robert Gray案作出裁決,認定三個爭議域名與VENUS AEROSPACE商標相同、被投訴人無合法利益且惡意註冊使用,命令域名轉移給投訴人。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仲裁與調解中心行政專家組就 Venus Aerospace Corp. 訴 Robert Gray 一案作出裁決,案號為 D2026-3873,裁決日為 2026 年 10 月 21 日,獨任專家為 John C. McElwaine。
投訴人是總部位於美國休士頓的航太公司,2020 年成立,研製火箭發動機與高超聲速推進系統,持有美國第 7,058,827 號 VENUS AEROSPACE 標準字符商標(2023 年 5 月 23 日註冊,第 39 類,主張 2020 年 5 月 31 日首次商業使用)。爭議域名 venusaerospace.org 與 venusaerospace.net 於 2026 年 5 月 1 日註冊,venusaerospace.info 於 2026 年 7 月 28 日註冊,均透過隱私服務辦理,註冊商為 NameSilo, LLC。
被投訴人未提交任何答辯,中心於 2026 年 9 月 30 日通知其缺席。
專家組認定,三個爭議域名均完整複製 VENUS AEROSPACE 商標,未作任何增刪,該商標在每個域名中清晰可辨;頂級域屬標準註冊要求,比對時不予考慮,故三個域名與商標相同。
證據顯示,2026 年 5 月 4 日,即 venusaerospace.org 註冊僅三天後,被投訴人即以投訴人執行長的名義向多家會計師事務所發送郵件,落款「Director, VENUS AEROSPACE」,請求以新客戶身分協助處理「複雜財務事項」,並邀約面談;此後又以 .info、.net 的地址發送內容基本相同的招攬,一封用作出件地址、一封用作回覆地址。多家事務所察覺異常,透過投訴人官網與 LinkedIn 聯繫核實。
專家組認定,被投訴人使用爭議域名冒充投訴人及其執行長以欺騙第三方,本質上不合法,不屬於善意提供商品或服務,也不構成合法非商業或合理使用;註冊人「Robert Gray」與域名毫無關聯,亦無證據顯示其以該域名廣為人知。
在惡意認定上,專家組指出:域名註冊於商標註冊與首次使用多年之後,且橫跨三個頂級域完整複製商標;.org 註冊三天後即冒充執行長發信,此種行為只能建立在掌握投訴人及其執行長身分細節的基礎上。專家組並指出,冒充執行長屬於特別加重情節——不僅借用商標,還借用其姓名與職務,為詐騙增添可信度。多名收件人識破並告知投訴人,並不減損惡意:為自身利益造成混淆的企圖,即使未成功,同樣支持惡意認定。被投訴人全程未作解釋,專家組據此作出不利推論。
基於上述理由,專家組命令將 venusaerospace.info、venusaerospace.net 和 venusaerospace.org 三個爭議域名轉移給投訴人。
資料來源:WIPO 仲裁與調解中心案例 D2026-3873,獨任專家 John C. McElwaine,2026 年 10 月 21 日。
註:本文內容根據公開信息整理,僅為一般性知識產權科普與實務觀察,僅供信息參考,不構成針對任何具體個案的法律意見或其他專業意見;相關認定與結論請以官方發佈文件及個案實際情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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