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 獨任專家 2026 年 10 月 26 日就 D2026-3895 作出裁定,認定三個仿冒 Bread Financial 的域名處於共同控制之下、可合併審理,並命令全部轉移給投訴人。程序期間,其中一個註冊人提出以 1 萬美元等值加密貨幣轉讓域名。
投訴人美國 Bread Financial Payments 持有 BREAD、BREAD FINANCIAL 等美國註冊商標(第 4814856 號文字商標 2015 年 9 月 15 日;第 7300264 號文字商標 2024 年 2 月 6 日;第 7288285 號圖形商標 2024 年 1 月 23 日,均為第 36 類),以及 breadfinancial.com、bread.com 等域名。三個爭議域名 bread-financial.com、breadcapital.info、breadcapitalfinance.info 分別於 2026 年 4 月 1 日、5 月 16 日、7 月 27 日註冊,名義註冊人為三名位於孟加拉國的個人,分屬三家註冊商。
程序上的第一道關卡是合併。三名名義註冊人不同,中心因此要求投訴人二選一:或就不同註冊人分別提交投訴,或證明三者實為同一主體、域名處於共同控制之下。專家組最終同意合併,理由是一組相互印證的客觀事實:三個域名對應網站的內容、版式、結構與連結完全相同,均複製投訴人商標與「b」標識;投訴人提交的未受反駁證據顯示,同一登入憑證可同時存取其中兩個網站,指向共同後臺;域名在數月內相繼註冊,似在前一網站被關閉後相互替代;命名模式一致,均為 BREAD 加金融領域描述詞;註冊人均在孟加拉國,且註冊資訊不完整、準確性存疑。專家組據此認定三者「在蓋然性上」處於共同控制之下,合併對各方均無不公平。
程序期間還有一段插曲:中心收到三封來自註冊商披露郵箱的非正式郵件。來自 bread-financial.com 的郵件稱「發錯了」「我與此事無關,是誤收了郵件」;來自 breadcapital.info 的稱「請保留這個域名」;而來自 breadcapitalfinance.info 的郵件寫道「給我 10000 美元,域名就給他(TRC20)」,並附加密貨幣錢包地址。專家組認為,該金額很可能超過註冊人的實際支出成本,構成政策第 4(b)(i) 條下的惡意證據。
實體認定三要件均成立。混淆性相似:bread-financial.com 完整再現 BREAD FINANCIAL,僅多一個連字符;另兩個完整包含 BREAD,附加的 capital、finance 屬描述金融服務的一般詞彙,不阻止認定。無正當權益:被投訴人與投訴人無關聯、未獲授權,且以貸款申請為名索取姓名、住址、收入、僱主乃至銀行帳戶資訊,屬冒充與釣魚,不能構成善意使用。惡意:域名註冊遠晚於商標與域名,網站複製商標與標識並模仿官網;即便三個域名現已不解析,也不改變結論。
據此,專家組裁定將 breadcapitalfinance.info、breadcapital.info 與 bread-financial.com 全部轉移給投訴人。
對品牌方的提示是:合併主張的說服力來自證據,不是主張。「網站看起來一樣」通常不夠,需要把頁面內容、結構、連結與標識使用做成可比對材料;若還能證明共用後臺或登入憑證,證明力會明顯增強。這類材料在網站下線後難以復原,發現仿冒站後應先固定證據。投訴人能夠順利推進,前提是其在金融服務類別上持有註冊商標,並持有與品牌一致的官網域名。
邊界也要清楚:UDRP 只處理域名的轉移或註銷,不判定侵權賠償,也不替代刑事或行政追責;合併審理並非當然權利,規則要求投訴針對同一域名持有人,實踐中由專家組結合共同控制證據與公平性判斷,投訴狀中這部分論證的質量會直接影響程序是否被拆分。
資料來源:WIPO 仲裁與調解中心案例 D2026-3895,獨任專家 Tommaso La Scala,202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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