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 独任专家 2026 年 10 月 26 日就 D2026-3895 作出裁定,认定三个仿冒 Bread Financial 的域名处于共同控制之下、可合并审理,并命令全部转移给投诉人。程序期间,其中一个注册人提出以 1 万美元等值加密货币转让域名。
投诉人美国 Bread Financial Payments 持有 BREAD、BREAD FINANCIAL 等美国注册商标(第 4814856 号文字商标 2015 年 9 月 15 日;第 7300264 号文字商标 2024 年 2 月 6 日;第 7288285 号图形商标 2024 年 1 月 23 日,均为第 36 类),以及 breadfinancial.com、bread.com 等域名。三个争议域名 bread-financial.com、breadcapital.info、breadcapitalfinance.info 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 日、5 月 16 日、7 月 27 日注册,名义注册人为三名位于孟加拉国的个人,分属三家注册商。
程序上的第一道关卡是合并。三名名义注册人不同,中心因此要求投诉人二选一:或就不同注册人分别提交投诉,或证明三者实为同一主体、域名处于共同控制之下。专家组最终同意合并,理由是一组相互印证的客观事实:三个域名对应网站的内容、版式、结构与链接完全相同,均复制投诉人商标与“b”标识;投诉人提交的未受反驳证据显示,同一登录凭证可同时访问其中两个网站,指向共同后台;域名在数月内相继注册,似在前一网站被关闭后相互替代;命名模式一致,均为 BREAD 加金融领域描述词;注册人均在孟加拉国,且注册信息不完整、准确性存疑。专家组据此认定三者“在盖然性上”处于共同控制之下,合并对各方均无不公平。
程序期间还有一段插曲:中心收到三封来自注册商披露邮箱的非正式邮件。来自 bread-financial.com 的邮件称“发错了”“我与此事无关,是误收了邮件”;来自 breadcapital.info 的称“请保留这个域名”;而来自 breadcapitalfinance.info 的邮件写道“给我 10000 美元,域名就给他(TRC20)”,并附加密货币钱包地址。专家组认为,该金额很可能超过注册人的实际支出成本,构成政策第 4(b)(i) 条下的恶意证据。
实体认定三要件均成立。混淆性相似:bread-financial.com 完整再现 BREAD FINANCIAL,仅多一个连字符;另两个完整包含 BREAD,附加的 capital、finance 属描述金融服务的一般词汇,不阻止认定。无正当权益:被投诉人与投诉人无关联、未获授权,且以贷款申请为名索取姓名、住址、收入、雇主乃至银行账户信息,属冒充与钓鱼,不能构成善意使用。恶意:域名注册远晚于商标与域名,网站复制商标与标识并模仿官网;即便三个域名现已不解析,也不改变结论。
据此,专家组裁定将 breadcapitalfinance.info、breadcapital.info 与 bread-financial.com 全部转移给投诉人。
对品牌方的提示是:合并主张的说服力来自证据,不是主张。“网站看起来一样”通常不够,需要把页面内容、结构、链接与标识使用做成可比对材料;若还能证明共用后台或登录凭证,证明力会明显增强。这类材料在网站下线后难以复原,发现仿冒站后应先固定证据。投诉人能够顺利推进,前提是其在金融服务类别上持有注册商标,并持有与品牌一致的官网域名。
边界也要清楚:UDRP 只处理域名的转移或注销,不判定侵权赔偿,也不替代刑事或行政追责;合并审理并非当然权利,规则要求投诉针对同一域名持有人,实践中由专家组结合共同控制证据与公平性判断,投诉状中这部分论证的质量会直接影响程序是否被拆分。
资料来源:WIPO 仲裁与调解中心案例 D2026-3895,独任专家 Tommaso La Scala,202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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